admin 发表于 2010-12-30 14:16:13

走错房间

方岚收拾好最后一件行李,伸展了一下有些疲累的四肢,然后转身微笑着巡视自己的新家。工作了两三年了,独自在这城市闯荡的自己终于结束了四处租房的半流浪生涯,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说真的,方岚觉得自己的运气真是不错,在现今房价高涨的情况下,她居然能以二十万的价格在这不错的地段买到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真是有些不可思议。这个六层式的住宅区总共也只盖好了六、七年的时间而已,方岚买的房子在这个新村13号的401室,虽然房子不是新的,但原来的房主也没有长住过,所有的设备装潢都还很新,总之她是捡了个大便宜。
    方岚十分庆幸自己在网上看到这则卖房广告时能在第一时间和房主联系并在看过房子之后便立刻作了决定,如果她也象林聆那样因为房价便宜而疑神疑鬼、犹豫不决的话,说不定房子早让别人买走了。虽然房主说急着用钱要她把房款一次付清,害她拿出了所有的积蓄之外还问林聆借了五万,但看着这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家,就算接下来要每天吃泡面她也甘之如饴。
    “唉,总算忙完了!”收拾完客厅的林聆一边轻捶着微酸的手臂,一边走进方岚所在的卧室。一头微卷的中长发加上漂亮的娃娃脸,以及那娇小的身段,可爱的林聆总是让人误以为是高中生。她与方岚是大学时代的好友,现在又是同事,关系十分的亲密。“你也收拾完了吗?”林聆一边问道,一边懒懒地摊在了床上。
    “嗯,都好了!”方岚也在床上坐下。与林聆的美不同,长发及腰的方岚属于那种带有古典韵致的温婉美人,不算十分亮眼,但很柔美。
    “真不敢想象,你连考虑都不考虑就把这房子买下了来!”
    “这么好的房子只卖二十万,我不先下手为强,还不让别人给抢先了?”
    林聆有些激动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不赞同地道:“就因为这房子很好,却卖得这么便宜,才让人不放心啊!没理由的嘛。”
    “好了啦!”方岚微笑着揉了揉林聆的头发“你别疑神疑鬼的啦,我总算有家了,你该为我高兴啊!请我吃晚饭吧!”
    “吸血鬼啊!”林聆夸张地哇哇大叫“哪有这样的啊,骗人家来给你搬家,还要人家请你吃饭,好过分啊!”
    “没办法啊”方岚装出小媳妇的可怜样,目光“幽怨”地望着林聆“泫然欲泣”道:“人家的积蓄都用来买房了,你不请我吃饭,难道要我沿街乞讨不成,呜,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啊?”说完做作地往床上一扑,就学起林黛玉来了。
    “好了啦!”林聆受不了地翻了翻白眼,她总觉得方岚不去演戏实在是浪费“又来这一套,我认输还不行吗?我请你吃饭啦!”其实,就算方岚不说,她也打算这么做的,谁让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呢。
    “嘻嘻!”方岚狡黠地笑了,哪里还有半点难过的样子啊“我要吃海鲜!”很可耻地开口道。
    “你抢劫啊!”林聆哇哇大叫,明知对方在故意逗她,她还是很配合地双手插腰做出恶霸状“白吃的人还想提要求,不要太过分哦!我做主,两碗光面,吃到你撑!”说着将方岚从床上拖起,替她拿好钥匙,推着她往外走。
    “再加两块排骨,两个荷包蛋!”方岚象没骨头似的任由林聆推着走,并懒洋洋地讨价还价。
    “要不要加点巴豆啊?”林聆拿好了钱包,总算把那个女人推到了门口了。
    “那不用了,要求太多,人家会不好意思的啦!”方岚继续与林聆调笑着,并打开了房门。
    一股阴寒的冷风在方岚打开门的那一瞬向她迎面扑来,冰冷而带着不安的气息让她竟然无法再向前跨出一步,就这样呆立在原地无法移动,一种前所未有的战栗与寒气从她的腰椎处升起并漫延到四肢百骸,头皮一阵发麻,全身的汗毛也顿时竖立起。“这就是毛骨悚然的感觉吗?”方岚的大脑里突然冒出这句话,这种如坠冰窖的感觉没有比毛骨悚然这个词更能贴切的表现出来了。只是,没有经历过这种感觉的人是无法体会这个词中所包含的恐惧的,但在这一刻,方岚却莫明其妙的有了这种经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走错房间